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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
关于启动2024年度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新加坡共和国教育部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将选派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为期12个月,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简章
一、简介
根据中新基金谅解备忘录,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将选派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赴新加坡攻读硕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4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个月。
3.选派专业:工商管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4.资助内容:中新基金提供在新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至少有8年管理工作经验且于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非英文授课的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供截止至2024年8月有效的托福/雅思成绩:TOFEL100分以上;IELTS总分6.5分以上;暂无托福/雅思成绩人员,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补交。
四、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11月17-28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2.申请受理方式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12月4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同时将电子版对外联系材料整理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ouyafei7@csc.edu.cn。
3.对外联系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请根据《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填写)
(1)申请表(2024 SCPS PRC - Application Form,请向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索取)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4)自本科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自本科起成绩单复印件
(6)托福/雅思成绩证明复印件
(7)GRE/GMAT 成绩(如有,请提供)
(8)2篇300字英文短文
(9)2封推荐信,每封推荐信单独用信封密封。
以上申请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提交新方;无论申请通过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备份留存。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新基金会及新方高校在北京举行的选拔考试,考试时间暂定2024年2月中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新方奖学金落实情况确定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请推选单位做好未被录取人员的工作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安排其派出事宜。
六、派出
2024年8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婉滢
联系电话:010-66093939
传真:010-66093929
电子信箱:ouyafei7@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3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
2.《单位推荐意见表》(推选单位在线填写并提交)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机构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机构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机构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需在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并盖章;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人员通过本系统受理机构申请,并由该受理机构负责将单位推荐意见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单位推荐意见为“不属实”、“不推荐”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非英文授课的本科毕业生,申报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托福/雅思成绩:TOFEL 100分以上;IELTS总分6.5分以上。暂无托福/雅思成绩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9日前补交。
5.成绩单复印件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从本科阶段开始的所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
以下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或打印,用英语填写,按顺序整理成一式两册,其中一册应为原件,另一册为复印件,并在左上角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字样。请将原件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ouyafei7@csc.edu.cn。奖学金申请表不得自行修改格式(可根据所填内容需要进行加页),否则申请材料将无法受理。
1.申请表(2024 SCPS PRC - Application Form,请向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索取)
每份表均须贴照片,不得使用照片复印件,落款处需亲笔签名。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4.自本科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中英文对照,均须加盖毕业院校或所在单位公章,并用英文在证书的翻译件上注明“THE CERTIFICATE HAS BEEN CHECKED AND FOUND TO BE CORRECT.”。
5.自本科起成绩单复印件
中英文对照,均须加盖毕业院校或所在单位公章,并用英文在成绩单的翻译件上注明“IT IS CERTIFIED THAT THE EXAMINATIONS PASSED,SUBJECTS STUDIED,THE SYLLABI COVERED HAVE BEEN CHECKED AND FOUND TO BE CORRECT”。
6.托福/雅思成绩证明复印件
申报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托福/雅思成绩:TOFEL 100分以上;IELTS总分6.5分以上。暂无托福/雅思成绩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9日前补交。
7.GRE/GMAT成绩(如有,请提供)
8.2篇300字英文短文
应包含个人专长和主要工作成就,具体要求请见Annex A
9.2封推荐信。
具体要求请见Annex B,每封推荐信单独用信封密封。
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提交新方;无论申请通过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留存。
来源|国家留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