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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及教员研修生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

 

 

根据工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国内高校日语、日本文化专业本科二年级在校生及中央国家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国内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在职人员赴日本学习。

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及教员研修生奖学金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4日,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各受理单位请于3月1日前将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等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有关奖学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马力

电话:010-66093572

邮箱:ouyafei5@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座13层(邮编:100044)

 

附件一: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从国内高校日语、日本文化专业在校生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

二、选派计划

1.招生规模

不超过6人。日方面向全球选拔,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录取。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不超过12个月

3.选派专业

日语、日本文化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日语、日本文化专业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1993年4月2日至2005年4月1日间出生者。

5.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四、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2年2月20-24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3月1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日方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

日方根据申请人填报的留学志愿协助落实留学单位。

六、派出

录取人员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预计为2023年9月。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马力

联系电话:010-66093572

传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5@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流程

 

附件二: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教员研修生奖学金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从中央国家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国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在职人员赴日本学习。

二、选派计划

1.招生规模

不超过5人。日方面向全球选拔,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录取。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18个月(6个月日语学习,12个月专业课程)

3.选派专业

行政管理、教育学、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法规、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学科教学研究等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大中小学在职人员,截至2023年10月1日具有5年及以上工龄。1988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8.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3年2月20-24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教员研修生奖学金”。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2.申请受理方式

网报时,有关高校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人员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3月1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日方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

日方根据申请人填报的留学志愿协助落实留学单位。

六、派出

录取人员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预计为2023年9月。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马力

联系电话:010-66093572

传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5@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流程

 

其他附件↓↓↓

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

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来源|国家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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